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点评 > 学术资讯 > 学术资讯
清华大学教授:大学改革,首先要保护大学教师的基本权利和尊严
发布时间:2025-04-11 浏览人数:38

中国大学的改革至今主要依赖于一种笼统的“改革意识形态”作为其正当性基础,而缺乏充分的国家法律和法令的支持。

随着中国的改革日益走向法制化,大学改革同样需要纳入法制轨道。本文建议借鉴英国等国的做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制定并颁布《大学改革法》,为大学改革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并确保所有大学的改革符合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如《劳动法》和《教师法》等。

这将防止大学改革成为个别大学管理层随意行事的结果。

英国教育改革法案的启示

以英国议会1988年通过的《教育改革法案》为例,该法案对英国大学体系造成了巨大冲击,尤其是它首次允许大学因人员冗余解雇任何教职员工。

尽管这一法案在英国大学教师中不受欢迎,但它至少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法案规定,1987年11月20日前聘用的教师不受影响,从而保护了部分教师的利益。

北大“改革方案”的不合法与不合理

对比来看,我国目前的大学改革缺乏相应的国家立法支持,导致改革过程中的任意性和不确定性。例如,北京大学最近公布的《北京大学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制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引起了校内教师的恐慌和不满。

该方案规定只有教授享有长期聘用至退休的权利,其他职称的教师则面临解聘风险。这种做法既没有法律依据,也不合理。

制定《大学改革法》的必要性

鉴于上述问题,有必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大学改革法》,以规范大学改革。该法律应明确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被国立大学聘用的所有教师享有法定的长期聘用权,除非发现严重渎职或道德败坏行为。

此外,该法律还应授权各大学根据法律规定制定新的教师聘任和解聘条例。

国立大学教师的权利与尊严

进一步而言,《大学改革法》应当保护大学教师的基本权利和尊严,避免大学当局以改革之名侵犯教师权益。

对于过去几十年来已被国立大学聘用的教师,如果没有新的法律规定,这些教师的长期聘用身份不应被随意改变。这不仅有助于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大学氛围。

大学改革一要合法二要合理

《大学改革法》应为大学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并确保新制度设计具有合理性。例如,终身聘任制的设计应考虑到学术自由的保障,而非单纯追求市场竞争机制。

在中国建立终身聘任制时,需理解其起源及其辩护理由,特别是为了保障学术自由的重要性。

结语

北大作为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之一,其改革方案无疑会对整个中国的大学改革产生深远影响。

然而,当前的方案存在合法性及合理性问题。在没有国家法律支持的情况下,任何大学无权单方面改变现有教师的长期聘用状态。

同时,关于教师终身聘任与学术职务晋升挂钩的具体实施方式,仍需深入讨论和论证,不能草率决定。

加入我们

公众号

助教

友情链接: 知网 万方 维普 龙源 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中州期刊联盟
学术进修课堂 河南立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9-2025   豫ICP备 20240479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