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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取消考核”,落地!
发布时间:2026-02-05 浏览人数:8

据《科技日报》近期刊发的一篇文章,东南大学为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科研创新能力所推出的多项举措,系统性地将每一位“青椒”托举为闪亮的“青骄”。据悉,在科研创新支持上,东南大学给予充分的信任和宝贵的“静默期”。自2022年起,该校对新入职的青年教师实行三年内不作业绩考核的政策。


“科研或论文发表要求”,有压力

在很多高校的绩效考核体系中,教师不仅要完成教学工作,学校还规定了教师必须完成一定的科研工作量。若完不成目标,影响个人的绩效考核外,还会影响整个学院的绩效考核。

曾针对大学教师进行的一项研究,数据显示,88%的大学教师感到工作带来中重度压力,“科研或论文发表要求”(70%)成为最主要的压力来源。

民盟中央曾在《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教师多元分类评价体系的提案》中提到,目前大多数高校对教师实行二至四年的短周期科研绩效考核制度,部分高校甚至对教师实施一年一次的科研绩效考核。

在现实中,许多科研项目需要经过多年的潜心研究和反复实验,才能取得突破性的成果。然而,一些高校的科研考核体系,往往过于注重短期效益,给科研人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部分高校一定期限内不做考核,一定程度上能让相关教师心无旁骛地深耕研究,不被短期的考核压力所干扰。

科学设置考核周期

值得关注的是,近些年,不少官方文件提到科学设置考核周期。

2025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对支持和引导青年教师全面发展作出工作部署。其中提到要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引导支持力度,统筹考虑青年教师职业志向、学科领域、岗位角色的特点,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导向,科学确定评价指标,科学设置考核周期,客观评估个人与团队贡献,强化激励创新、审慎包容的评价导向。

加强青年教师科研项目完成质量和成果应用评价,改变简单以量化指标评价科研水平,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推进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坚持科研自立自强,鼓励青年教师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发表论著。合理设置高校评价标准,不把人才称号作为高校评价指标,淡化论文和奖项数量指标,避免层层分解为青年教师考核评价指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到,科学合理设置考核评价周期,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日常考核相互结合,并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等考核周期,把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完善退出机制,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而除了减少考核频次、延长考核周期等,不少高校开始尝试对教师进行分类管理,即在教师岗位聘用、职称评审中将教师分为“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型”三大类,以此避免教师被单一科研导向裹挟,切实为教师松绑减负。

当然,除了评价考核、分类管理等,高校还需要提供教师一定的科研支持。曾对某高校进行的教师教学与发展评价,发现该校教师的科研成果主要是“发表论文”(91%)和“科研项目立项”(78%),认为其“帮助很大”的比例分别为58%、67%,其中“发表论文”对个人成长与教学工作“帮助很大”的比例相对较低,在发表论文方面,还需给予更多有效帮助。

从东南大学为青年教师预留的“静默期”,到多部门明确“科学设置考核周期”的导向,再到高校探索分类管理、精准帮扶的实践,每一项举措的落地,都是对教育初心的回归,更是对科研规律的敬畏。
期待未来有更多高校能持续优化青年教师成长生态,用更包容的机制、更精准的支持、更长远的眼光,为“青椒”们卸下包袱、搭稳平台。
愿每一位青年教师都能在宽松的成长土壤中,深耕讲台、笃行科研,在岁月里沉淀力量,从青涩走向卓越,真正成长为照亮教育与科研之路的“青骄”,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与科研创新的突破,注入生生不息的青春动能!
版权声明:本文来源教育部网站、光明日报、麦可思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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