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新规:导师必须署名学生论文!上海大学 2022 级博士生们迎来了一项特殊考验:他们的博士论文必须严格遵循学校 2022 年出台的《规定》,要求导师对论文有实质性指导并署名,理工科博士的通讯作者原则上须为导师
这一规定引发了热议:有的人说,规定不让学生当一作,筛选学生的时候又看你是不是一作,这完全互相矛盾。
学生写论文发论文,到底该不该署导师的名,导师和学生的名字谁放在前面?而很多C刊核心期刊又不接受学生独作又该怎么办?而且等到了博士毕业的时候,又规定必须博士一作甚至就业的时候学校或单位只看博士一作又该怎么办?
我们来辩证的看待这个规定。既然是辩证看待,那就是有正面有反面,有优有弊。
确保导师实质性参与:规定导师必须署名并作为通讯作者,旨在避免“挂名导师”现象,督促导师履行指导职责。尤其在理工科领域,实验设备、经费和学术资源多由导师主导,通讯作者身份体现了导师对研究方向和学术责任的把控。
学术惯例与国际接轨:在多数国际学术体系中,通讯作者通常为课题负责人(导师),而第一作者是主要执行者(学生)。这种分工既体现贡献,也明确责任。
评价体系的错位:
招聘与毕业要求:许多高校或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强调“博士一作”论文,尤其是国内文科领域(如C刊常要求学生独作)。这与理工科“导师通讯+学生一作”的惯例形成冲突。
期刊门槛限制:部分C刊拒收学生独作,变相强制导师署名,但导师署名后又可能削弱学生的“独立性”认定,形成死循环。
权力失衡的风险:若导师滥用署名权(如抢占一作),学生可能沦为“学术劳工”,而新规若缺乏细则保障学生权益,反而可能强化这种不平等。
其实,文科和理科在发文上存在很大差异,而且不同学科之间的差异也非常明显,如果只用一套规则来代替所有,出现争议几乎是必然的事。
你怎么看待导师必须在学生论文上署名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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