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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会让国社科立项 “打水漂”?这份自查清单必看!
发布时间:2025-10-23 浏览人数:43

26年国社科申报书已经开始准备中,今天分享的这份自查清单必看,否则立项了也会被取消,甚至影响个人学术信誉!


01.避免学术抄袭或自我抄袭

申报书核心观点、研究框架、数据资料与本人或他人已立项/结项成果高度雷同,即使更换标题或表述方式,仍构成学术自我抄袭。

将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基金资助的项目,仅更换标题或调整表述后再次申报,且未在申报书中明确说明与原项目的区别。国社科明确要求申报内容须具有显著创新性,重复资助项目"零容忍"。


02.避免夸大学术履历

有老师为了在会评阶段增加自己的通过率,会在前期成果、团队资质、学术经历等方面虚构或夸大事实。例如:伪造核心期刊论文;虚报团队成员参与度;冒用他人成果充数。这种情况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资格,并可能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学术诚信是底线,润色自己学术履历的时候也要实事求是。


03.避免同年重复申报或参与不同项目

同一年度以不同身份(如同时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申报国社科多个项目;同一年同时申报国社科和教育部项目;作为参与者跨单位、跨领域超量申报;同一团队拆分课题"变相重复"申报。这些行为都是很危险的,要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的限项要求。

注意:不止作为负责人,哪怕是参与者都不能多报!


04.避免学术不端

除了申报书不能抄袭,平时在积累学术成果时,也要避免学术不端。若申请人过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存在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篡改结果等行为,无论本次申报内容是否关联,均适用"一票否决"。学术不端记录将伴随职业生涯,切勿心存侥幸!

可以说一个学术污点就会跟随终生,它就像一颗定时炸弹,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炸,终日惶恐不安。


国社科申报不宜,且报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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